晉城市農業(yè)機械發(fā)展中心 關于做好近期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
- 來源:
- 晉城市
- 作者:
- 發(fā)布時間:
- 2021-12-16
晉市農機便字〔2021〕58號
各縣(市、區(qū))農機(現代農業(yè))發(fā)展中心:
為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相關工作,現將近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zhí)行補貼申請受理限時辦理規(guī)定
根據《山西省2021年農機購置補貼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晉農機發(fā)〔2021〕6號)中嚴格落實限時辦理要求,農機購置補貼辦理服務系統(tǒng)錄入申請從受理開始至向財政部門提交結算為止的時間少于20個工作日(含公示時間),各縣(市、區(qū))要加快辦理進度,嚴格執(zhí)行補貼申請流程和限時辦理規(guī)定。超計劃錄入的申請,當年不能進行結算的待次年預算指標下達后,要優(yōu)先兌付。資金使用完畢后,各縣(市、區(qū))要及時發(fā)布關網公告,對因資金不足未能辦理補貼的農戶做好政策解釋工作,有效穩(wěn)定農戶購機預期。
二、認真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全面信息公開工作
各縣(市、區(qū))要根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相關規(guī)定,全面及時將應公開的政策、制度、信息、電話等上傳至信息公開欄,截至2021年12月份底,2018、2019、2020年度享受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上年度補貼實施公告要完整公開。還要繼續(xù)抓好公開電話的管理工作,要保證電話有效接聽且與在信息公開欄和中國農機化信息網上公布的電話一致。
三、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工作
農機報廢更新工作是今年的一項重點工作,已納入年度績效考核范圍,目前,各縣(市、區(qū))都已出臺本地報廢更新實施方案,但部分縣(市、區(qū))仍未確定報廢回收企業(yè),沒有開展農機報廢補貼申請受理工作。各縣(市、區(qū))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快工作進度,完善工作條件,推進農機報廢更新工作的快速有效實施,確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務。
晉城市農業(yè)機械發(fā)展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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